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管理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房屋管理局,各区爱卫会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各区工会、残联: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的意见》(沪府办发〔2019〕2号)精神,根据居民现阶段主要健康服务需求,结合各类资源供给能力,本市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健康服务项目清单(2019版)》(见附件),作为政府保障提供的社区健康服务项目。
请各区有关部门按照清单内容,组织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落实清单服务项目。社区健康服务项目清单应通过多种途径向居民公示,引导居民充分利用与获得社区健康服务。鼓励以居民为中心,加强资源配置与服务供给整合,实施整合型社区健康服务,确保居民公平、便捷享有社区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健康水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