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

SHANGHAI HEALTH INDUSTRY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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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

市政府新闻办828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宗明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市体育局副局长赵光圣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实施《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上海按照“健康融入万策”和“健康上海,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理念,从今年2月起,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启动编制《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起草过程广泛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分别在北京、上海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日前,《健康上海行动》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这是全国首个省级中长期健康行动方案。

  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面提升健康上海建设能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撑体系,各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改善“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参与,大力营造“健康上海、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上海健康工作有很好的基础,三大健康指标中,2018年户籍人口期望寿命83.63岁(其中男性81.25岁,女性86.08岁),孕产妇死亡率1.15/10万、婴儿死亡率3.52‰,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达到世界最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上海行动》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促进公平”的基本原则,巩固健康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健康上海能级,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着眼民生健康福祉,到2030年,使上海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在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提升,率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范。《健康上海行动》在落实国家15个行动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对上海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增加了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和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健康信息化、健康国际化等内容,最终形成18个重大专项行动、100条举措,按照2022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分步推进实施。其中,18个重大专项行动是: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人群健康促进行动、慢性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健康保障完善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健康信息化行动、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健康国际化行动。每一个行动都包含丰富的内容和切实的措施,事关每一位上海市民的健康。

  《健康上海行动》凸显了上海健康治理的四个特点:一是更加重视体系建设。聚焦市民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社区健康、中医药服务及健康保障领域的需求,构建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筑牢织密一张守护2400万市民的“生命健康网”。二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开放,增强健康领域制度供给能力。三是更加强调社会共治。强调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个人共同的健康责任和义务,全社会动员,激发全民热情,培育健康文化。四是更加突出部门联动。组织市委、市政府40多个部门共同编制、推动实施《健康上海行动》,形成“大健康”格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把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把健康上海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

  《健康上海行动》主要包括五大方面内容: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减盐、减油、减糖、限酒等营养干预措施,明显减缓居民超重、肥胖和慢性病发病的增长速度,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参与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的人数达到120万人,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开展市级医院“患者体验日”和“市民健康科普活动周”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崇明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徐家汇体育公园、浦东足球场、上海市民体育公园等一批重大体育设施建设,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戒烟服务网络,2030年成人吸烟率下降到18%及以下。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针对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对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急救技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及以上;203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5%及以上。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新建绿地、绿道,2030年绿化覆盖率达42%。完善城市慢行交通设施,提升驾乘人员交通出行安全防护水平。2030年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97%及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围绕妇幼、中小学、职业、老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需求开展健康管理和服务,关注妇幼人群,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7+6”会诊抢救网络,建成50个综合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建设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组织开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包。关注中小学生,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加强生命教育,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推动中小学校校内禁售含糖饮料。至2022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1个百分点以上;至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及以上。关注职业人群,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病”筛查。关注老年人群,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至203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及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关注残障人士,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建设适应多元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三、防控重大疾病

  针对一系列给市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负担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防治行动。推进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2030年常见癌症诊断时早期比例不低于40%。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向居民提供风险评估、健康教育、疾病及其并发症筛查、随访管理、分级诊疗、综合干预等服务。至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60/10万及以下;糖尿病治疗控制率达到45%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稳定在6.2/10万及以下。关注骨骼、视觉和口腔健康,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服务。

  加强传染病防控,建立与特大型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体系。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的社区规范管理。优化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预警分析,巩固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保持国际一流的传染病救治能力。

  四、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健康服务五大体系:一是强化疾病控制、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健康促进等专业机构和能力建设。二是完善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腾飞计划”,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是实现社区健康服务“六个一”:一张社区健康服务清单,一个人人拥有的健康账户,一套多层次的社区健康宣教体系,一套多元参与的供给机制,一个统一的社区健康智慧平台,一套社区健康评估监测机制。2030年实现每个市民都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四是实施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建成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五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

  五、推动健康上海建设能级提升

  推进“5+X”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社会办医品牌,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加快生物医药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至2030年,建成亚太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产品研发中心、制造中心、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左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促进医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依托“健康云”,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精准化的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健康云”作为上海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的统一入口,已面向市民提供2658项健康服务。下一步将加速健康云的推广,早日让上海市民人人享有健康云服务。推动长三角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布局,打造标准规范互认、信息互联互通、服务便利有序、医学科技发达的健康长三角。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建设有竞争力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创新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机制,提升上海在全球卫生健康治理领域内的影响力。

2018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2018年,上海市政府组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电话:021-23117725021-23117853

  一、概述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和《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81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并实施了2018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围绕“五公开”,加大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回应力度,持续推进行政决策、“一网通办”、权责清单、“双公示”、政府数据资源、财政资金、实事项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创新手段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制度规范建设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管理办法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推行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编制审核,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推行委主要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民生政策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媒体发布平台,多次就崇明医联体、健康产业50条和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向公众解读政策,积极回应重大政策出台后引发的关注热点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疫苗等影响较大的社会关切。

  (四)组织机构人员情况。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组建后,明确一名委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能由委办公室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基础性保障工作情况。修订完善了《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重新发布。及时发布市卫生健康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定期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移交。结合业务工作分别举办培训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0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类、其他工作”5项二级目录,其中,业务类目录中设23项三级目录,细化反映了市卫生健康委的所有业务内容。2018年,目录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14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类信息315条,其他工作类信息16条。除及时发布各类公文类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及时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统计数据、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同时,围绕“五公开”,积极推进年度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一是市卫生健康委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过程中落实民意调查、听证、征求公众意见、专项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要求。门户网站设立意见征询专栏,发布重大决策草案等信息,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反馈结果情况。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二级目录,分别集中发布历年来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2018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更新并标记有效性。年内,发布规范性文件145条,发布解读类信息15条。

  2.推进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一是顺利完成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校核,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发布。二是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按时完成“一网通办”建设任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均通过网站和受理大厅等多种渠道公布。三是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公示”和“行政许可公示”栏目及时公布,此外,全年开展的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随机抽检结果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截止2018年底,目前已通过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卫生健康有关许可信息和统计数据等75条。五是门户网站设立便民服务板块,开展健康科普,发布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并提供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等便民查询。

  3.推进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布。一是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在门户网站设立“财政公开”栏目,集中公布部门预决算及有关绩效评价、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以及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信息。同时在“中国上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及委属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二是门户网站设立市政府实事项目栏目,全过程发布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背景、实施机构、计划及进展情况等。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状况以及年度统计数据。四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透明。在近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在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设“办理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提案答复”三个子栏目,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共72件,涉及儿科医疗服务、急救体系、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等内容。

  4.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结合行业管理,将院务公开相关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通过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持续督导医疗机构切实将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搭建了权威、便民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系统“搜医网”,目前已实现4800家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的信息查询,信息包括经营性质、机构类别、等级、床位数、诊疗科目、服务方式、医疗技术备案以及荣誉和特色信息。二是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指导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创新手段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工作。在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全国开创企标备案动态管理新模式。四是继续做好本市二次供水(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和合格率情况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政府网站。2018年,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52843条,开展32期在线访谈,门户网站月平均浏览量近20万次。年内完成了门户网站改版,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交流互动功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双随机公开”、“财政公开”、“热点回应”等专栏,并归集了政府数据资源、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等重点公开内容进行集中展示,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公开力度,更便于公众查询。二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改版过程中,继续整合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资源,进一步优化政民互动、健康教育宣传和服务。同时,完成了委监督所“上海市卫生监督信息网”集约化整合,将其作为门户网站专栏纳入网站管理范围。

  2.大众媒体。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向央视、央广、上视、上广、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澎湃新闻、东方网等20余家主流媒体提供重要政策及解读、重点工作进展等新闻素材,委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解读本市卫生健康重要政策,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兴媒体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增进公众对卫生计生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认同。

  3.微博微信。通过健康上海12320微博微信发布图文并茂的重大政策解读信息、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健康科普知识,与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同步开展微访谈,扩大权威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2018年,微博微信发布近2500条信息。政务微博的网民关注量超过27万;政务微信的网民订阅数超过23万。

  4.卫生计生热线。依托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范围,通过12320热线及其网站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短信、留言等方式解答市民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健康保健、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咨询。2018年,人工接听市民来电数量近24万人次,向市民推送各类健康提示短信超过153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在办公地点和委监督所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建立网上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上、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件,其中,当面申请178件,网上申请143件,信函申请3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7.9%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信息;约23.7%涉及医政、医疗服务监管、药政、综合监督等管理信息;约13%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等信息;约8.7%涉及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约4.2%涉及统计数据和收费信息;约2.5%涉及综合管理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8件(包括2017年结转至20183件),共办结申请348件(其中按期办结343件,延期办结5件),10件结转至2019年处理。已办结的348件情况如下:

  同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有244件,占总办结数70.1%。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4件,“同意公开”192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主要涉及审批许可、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收费标准、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

  “不同意公开”3件,占总办结数0.9%。均属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情形,涉及医院诊疗流程、疾病预防控制有关信息。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7件,约占总办结数4.9%,主要涉及国家和区卫生计生委,以及市场监管、公安等本市其他委办局信息。

  “申请信息不存在”36件,约占总办结数10.3%,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统计数据以及医疗服务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管理信息。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约占总办结数1.1%,主要涉及统计数据、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4件,约占总办结数12.6%,主要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无偿献血、统计数据、医学知识等有关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未单独立项。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年度共办结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和行政诉讼2件,有1件申请答复被复议机关撤销,无相关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共提供公众咨询服务超过33万人次,答复网上咨询超过1400人次,网站、政务微博同步开展在线访谈32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超过84万次,专栏中点击率排序前三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信息和最新信息公开。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七、说明、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520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14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14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520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3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7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0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3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2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10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355

1.当面申请数

3110

178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43

4.信函申请数

3140

3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348

1.按时办结数

3210

343

2.延期办结数

3220

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34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4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9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3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44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

2.兼职人员数

832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2018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节选

至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298所,卫生技术人员20.65万人(见表18)。全年全市医疗机构共完成诊疗人次2.76亿人次;上海地区婴儿死亡率3.52;孕产妇死亡率1.15/10,其中,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1.10/10;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7

  注:卫生机构数中含部队医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分支机构。

  继续推进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至年末,签约居民666.30万人,常住居民签约率为30%。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签约373.59万人,重点人群签约377.03万人。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就诊率70.58%,签约社区就诊率46.51%

  全年向7.25万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5.66亿元,27.68万人领取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4.3亿元。21.83万人领取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共计11.19亿元。继续推进“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累计接种142万余剂次。持续推进第三轮社区大肠癌筛查工作,截至年底,完成初筛571638人,初筛阳性121417例,初筛阳性率21.2%

  持续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年内新增62家签约医疗机构。至年末,全市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增加到234家。儿科联合体五家牵头医院普通儿内科门诊量比2017年下降。加快28家综合医院儿科示范门急诊建设。全年累计抢救危重孕产妇657例、危重新生儿4352例,抢救成功率分别为99.7%87.4%

年内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1家、养老床位7103张、完成1194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44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继续推进“新建医疗急救分站”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7个医疗急救分站”,全市急救分站合计164个,平均服务半径缩短为3.5公里,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至14分钟。在全国率先开通“962120”热线,开展非急救转运业务,试运营以来共服务近5万人次。全年招录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00(含中医全科48),为历年之最;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249(含中医全科55),其中231人到本市基层就业。 


    

“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目标

  第二章 战略举措

  第一节 普及健康生活

  一、加强健康教育

  二、建设健康文化

  三、塑造健康行为

  四、提高身体素质

  第二节 优化健康服务

  一、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全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第三节 完善健康保障

  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四节 建设健康环境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三、构建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

  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五节 发展健康产业

  一、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

  二、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三、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第三章 支撑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机制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第二节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一、完善医学教育体系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

  第三节 推进健康科技创新

  一、完善医学科技创新制度

  二、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三、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第四节 深化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系统

  二、推进智慧医疗、信息惠民、智慧管理

  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第五节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第六节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

  三、做好宣传、监测和评估

  名词解释

  序言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

  市委、市政府始终致力于打造健康之城,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16年,本市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3.18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76‰、5.64/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为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健康基础。同时,由于人口深度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本市仍然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供给总体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健康领域之间、健康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性仍然需要加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必须把人民群众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从当前到2030年,是上海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上海健康领域的改革发展要与城市发展的新目标、新定位相匹配,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相协调。到2030年,上海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将为维护市民健康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医药科技和信息技术发展将为提高健康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将为健康领域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必须紧紧抓住战略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主动适应广大市民的健康需求,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从健康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强化跨部门协作和社会联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共同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国家参与全球健康治理、履行《全球健康促进上海宣言》、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作为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持续推进“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不断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显著改善健康公平,提升全体市民幸福感,为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作出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健康优先。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氛围、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形成大健康治理格局,促进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改革创新。加快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推进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建立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三)科学发展。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转变健康服务模式,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健康事业以人为本发展、绿色集约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创新智慧发展。

  (四)促进公平。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推进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改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和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五)共建共享。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领作用,凝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的力量,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形成全社会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推进人人参与、人人享有。

  第三节 战略目标

  到2020年,城市公共政策充分体现健康理念,建立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和亚洲一流的健康城市。

  到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实现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公平持续改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市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均健康预期寿命达到全球城市先进水平,健康产业成为城市支柱产业,率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范。

健康上海建设主要指标



 

  第二章 战略举措

  第一节 普及健康生活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建设健康教育室(角),在社区设立健康教育咨询点,在工作场所推进建立健康教育点。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新渠道,完善健康资讯传播网络,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建立全社会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医务人员、媒体在健康科普中的重要作用。

  2.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与平台,扩大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受众范围。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库建设,建立健康教育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健康教育项目规范管理。依托人口健康大数据,探索个性化、精准化健康教育。打造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品牌,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家庭、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开展健康心理、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创新健康教育策略,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到2020年、2030年,市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5%40%

  3.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以中小学为重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促进学校、家庭、社区健康教育相融合。完善健康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卫生保健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

  (二)建设健康文化。

  1.普及健康文化理念。完善生命教育体系,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生命观。传播医学和健康常识,普及敬畏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学规律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医学、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尊重,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结果的合理预期。扶持健康伦理学发展,推广健康伦理评价。充分挖掘和弘扬海派健康文化,营造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2.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公众对个人健康负责意识,形成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提高市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鼓励市民参加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和行为方式,到2030年,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人数达到120万人。增强市民对自身健康投资和消费意识,支持市民购买健康保险,引导市民形成理性的健康消费习惯。

  3.弘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院文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健康促进为导向的医院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

  4.完善健康文化共建机制。强化政府在健康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绿色安全发展理念,发挥企业在建设健康环境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企业保护员工健康权益的意识,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普及常规体检,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病”筛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员工休息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文化建设。

  (三)塑造健康行为。

  1.加强控烟限酒。严格执行控烟法规,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加强戒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自愿戒烟率和戒烟成功率。开展限酒健康教育,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和干预,减少酗酒。到2030年,成人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二手烟暴露率降低到36%以下,青少年(11-18岁)吸烟率控制在4%以下,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10%以下,中学生饮酒率控制在20%以下。

  2.引导合理膳食。制定实施市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市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市民营养监测制度,对孕妇、儿童、老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逐步解决市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市民中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3.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药物滥用。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高校学生、流动人群、青少年以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加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传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普及毒品滥用危害和治疗应对等相关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和心理干预“一站式”社区戒毒医疗服务。完善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增强市民合理使用抗生素意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促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以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为重点,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提高主动就医意识。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特殊职业人群、慢性病患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能力。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促进其康复和回归社会。建设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平台,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推进心理健康咨询点建设,实现社区全覆盖,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身体素质。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将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相关城乡规划,统筹利用绿化空间、楼宇、学校体育设施,重点新建、改建便民利民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中小型体育场馆、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设施,实现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健身场地全覆盖,形成便捷可及的体育生活圈。将体育设施融入生态发展,大力建设城市绿道、体育主题公园和沿江、沿河、沿湖体育休闲设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达标管理,对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建设,对存量学校体育设施实施分隔工程。实行健身苑点、健身步道常年免费开放,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公益开放。扶持和引导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发展,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达到25个。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社区主动健康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促进体育生活化。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健身活动品牌,鼓励开发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并加强示范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与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等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到203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6%

  3.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制定体育锻炼标准和科学运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模式,对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慢性病开展运动干预。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积极研发运动伤病防治和运动康复技术。促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加强体质监测,开发应用市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到2030年,市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96.5%

  4.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在职人群、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4%以上。在工业园区和商务楼宇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地,促进在职人群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改善老年健身设施条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第二节 优化健康服务

  (一)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市民疾病负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适时调整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提升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开发和推广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战略。巩固提高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建设水平。依托“上海健康云”平台,完善预防、治疗、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冠心病等重点疾病开展早期筛查、有序分诊、规范化诊疗和随访、自我管理教育、危险因素干预,基本实现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全覆盖。逐步将癌症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口腔病、眼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儿童龋齿、近视防治,开展全人群尤其是儿童的肥胖控制。到2030年,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16岁及以下儿童近视率、超重肥胖率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优化传染病和相关因素监测体系,完善病例报告、症状监测、药品销售、学校缺课等综合预警系统。完善传染病病原综合检测平台和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建成菌毒种保藏中心、公共卫生生物样品库、感染性动物实验室基地、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大公共卫生设施。规范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维持高水平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猩红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症、黄热病、寨卡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人感染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巩固消除血吸虫病、疟疾、淋巴丝虫病成果。

  4.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型,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服务家庭发展转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积极鼓励市民按政策生育。完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保护家庭传统功能。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二)加强全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健康风险监测。完善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体系,对影响市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采取预防和干预措施。完善化学毒性与健康安全评价平台,加强市、区两级网络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人群疾病负担研究,开展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监测、统计。

  2.促进健康老龄化。以需求为导向,建设全覆盖、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科,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老年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基地。完善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加强医养结合,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的有序衔接,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干预。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和产品的市场监管。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和相关制度,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障制度。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

  3.加强妇幼保健。持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提供免费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发展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全面开展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龄、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发挥专科联合团队作用,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儿科、产科服务能力。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建立早期生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综合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关爱特殊儿童,完善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机制。

  4.维护残疾人健康。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对致残疾病以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实施精准康复。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大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给予补贴适配。完善残疾人融入社会机制。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基本、创新机制,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职能平台、全科医生执业平台、市场资源整合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医养结合支持平台。强化质量、提高水平,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医疗中心,把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或者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立足本市、辐射全国,把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危重疑难病症诊疗中心和本市医疗技术创新、临床医学人才规范化培养的主要基地,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医疗中心,提高危重疑难病症诊疗水平,逐步降低普通门诊比例。集中优势资源组建若干医院集团,以支持郊区为先导,辐射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推进社会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以服务半径和服务常住人口数为依据,完善基层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儿科、产科、老年护理、急救、康复等短缺资源配置。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基层流动和辐射。加强郊区医疗资源配置,推进郊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适当强化远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功能。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

  3.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坚持自愿、优惠原则,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参保人员医保费用。加强家庭医生培养,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5人左右,其中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区域检验、病理、影像、心电、消毒供应等资源整合。加强医疗联合体发展规划,做实医疗联合体,探索医疗联合体内部人、财、物统一管理,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合并或者医疗联合体自愿基础上,探索医保合并支付管理;完善分工协作模式,打通双向转诊通道,放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效应,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到2030年,形成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和卫生经费的守门人。

  4.提高医疗质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加强国际化标准规范研发和应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医疗质量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与控制。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药学管理模式,完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发展智慧医疗,推进信息惠民,改善就医体验。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完善医疗服务投诉机制,促进医院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到2030年,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1.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融合发展。加大治未病技术推广和应用力度,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大力传播和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2.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建设国家和市级中医诊疗中心,持续推进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内涵建设。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和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提高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的中医诊疗水平。大力发展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3.推进海派中医传承创新。系统梳理、传承历代海派中医名家学术理论和学说,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加强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基地建设,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完善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挖掘传统经典中药方药,推动中医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和防治技术研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智慧中医”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加强以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为核心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医药系统创新,推进浦东中医药国家综合试验区、国家中医药临床基地和研究型中医院建设。发挥上海中医药国际化人才、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优势,推进海外中医中心建设,传播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第三节 完善健康保障

  (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由基本医疗保障、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医疗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实现与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和待遇保障机制。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2.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逐步建立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丰富和拓展保障内容。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提升医保监管信息化水平,将医保监管重心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建立和完善医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医保欺诈查处力度。加强医保病人自费医疗费用监管。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探索医保梯度支付办法,支持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原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医疗、护理、疾病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完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个人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制度衔接。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探索管理式医疗,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从理赔型保险向管理型保险发展。以上海保险交易所为平台,推动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等资源的对接整合,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居民健康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促进医疗机构与国际接轨。到2030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和技术,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现代流通网络和追溯体系。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完善本市医药采购服务和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管机制,逐步将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纳入平台采购范围。稳步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鼓励联合采购,探索建立部分高价药谈判采购机制,将部分反映突出、疗效确切的高价自费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采购、供应、临床使用的信用监管。

  2.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探索部分基本药物在社区免费提供。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保障机制,对紧缺药品、急救抢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对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直接网上采购,强化短缺药品保障。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节 建设健康环境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强化农村垃圾管理和污水处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交通集散地、公路沿线卫生死角等的动态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

  2.建设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把健康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保障公共健康服务设施用地,完善相关公共设施布局和标准。优化城乡生态绿化布局,完善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水平。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推广社区健康讲堂、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身活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郊区新城、新市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配套。到2030年,建成一批示范性健康城区、健康村镇。

  (二)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1.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持续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项目,全面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流动源污染防治,推广公共交通、自行车、新能源车、车辆分时租赁等绿色出行方式。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1%以上,力争达到80%;到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完善水源地布局。强化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大郊区特别是工业区、非建制镇等污水管网改造力度,全面提升郊区污水处理水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河网水系沟通,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河道黑臭;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继续削减农药化肥使用强度,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不断完善畜禽养殖粪尿收集利用体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全市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以及风险评估。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等,对农用地土壤实施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加强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加强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辐射监测预警、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有毒有害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控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管理,限制和淘汰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开展新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等企业环境管理登记或者备案。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3.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属地为主的职责体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城中村”改造、水环境治理,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地后续利用规划和管理,对清拆后区块,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后,结合其土地属性、区域定位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4.加强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健康效应检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以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加大环境健康风险防范、控制、预警等相关技术研发支撑力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三)构建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与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相符合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和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建设本市食物消费量和总膳食数据库,实现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不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研究,促进临床研究能力提升。加强临床试验监管,加大创新药、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和服务力度,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程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责任,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估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追究、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发展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加强职业病危害普查和源头治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以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和监管。

  2.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养水平,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道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培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完善激励惩罚机制,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死伤比降低到发达国家水平。

  3.预防和减少伤害。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地方标准。构建全链条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体系,推进召回常态化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减少和消除产品伤害。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4.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布局。推进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和评估,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各部门即时应急联动。在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领域建立公共卫生“特种兵”制度。打造立体化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区域性应急医学救援中心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培训基地建设。建设核化生应急医学救援体系。强化突发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和传染病患者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现场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加强突发事件心理健康干预。

  5.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以政府主导、港区企业为建设主体,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建立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落实口岸疫情联合防控措施,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处置预案,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成种类齐全的现代口岸核化生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健全口岸病媒生物以及重大虫媒传染病预防控制机制,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指导服务,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模式,解决简化入境检疫手续与加强防控措施之间的矛盾。加强进境废物原料卫生检疫工作。

  第五节 发展健康产业

  (一)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

  1.促进健康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集聚化发展。推进以健康为主题的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现代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完善的健康服务产业链,打造健康上海创新实践区。坚持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集约化发展方向,以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新技术的先行先试为重点,建设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推进园区内高端医疗服务业集聚发展。坚持产城融合,支持郊区健康特色小镇和健康产业承载区建设。坚持“放管服”结合,扩大医疗服务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调整和新增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医疗机构,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品牌特色的社会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行业监管创新,建立医疗机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2.鼓励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科技、文化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制定健康医疗旅游标准规范和准入监管政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健康医疗服务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有效衔接,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智慧健康产业发展,培育健康管理服务产业。集成医疗影像技术、基因技术、大数据技术,发展精准医疗服务。发展临床检验、医疗影像、病理诊断等专业化机构。促进美丽健康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管理咨询服务。

  3.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支持研究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鼓励发展国际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服务外包、国际教育培训,打造“海上中医”国际品牌,建设一批中医药连锁跨境服务机构。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大在维护健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普教育等领域的宣传力度,研究开发一批以中医药为载体、适合海外传播的传统文化产品,推动中国传统文化向海外传播。围绕中医药健康保健、中医药文化等,开发一批中医药特色医疗养生旅游产品。

  4.支持先进适宜医疗技术产业化。建立先进适宜医疗技术清单,鼓励先进适宜医疗技术发明持有人自主创业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医疗机构设置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以体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和教育、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等为重点,不断扩大体育产业门类规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体育与旅游会展、影视传媒、运动康复等相结合,发展体育产业新业态。推进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实施公共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完善政府购买体育设施公益性服务机制和标准,健全体育设施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鼓励经营性体育设施开展公益性服务。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帆船游艇码头等设施。

  (三)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加快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契机,以张江科学城为主要集聚地,建设转化医学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一批生物医药研发与转化科技基础大设施。实施国际人类表型组、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等一批生物医药领域重大科学计划。加快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和临床研究功能型平台建设。推进以基因检测及编辑技术、智能化可穿戴医疗设备、健康医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兴业态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制造业向生物制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转型。

  2.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领域,推动抗体药物、新型疫苗、蛋白及多肽类生物药等产品开发,加快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相关技术临床和产业化研究。聚焦创新性强、附加值高的数字医疗影像设备、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材、医用手术机器人等产品研制。组织开展针对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药物和新制剂研制。加强基于中药经方和传统名方新用途、新剂型的研发,推动创新中药临床应用和产业化。到2030年,基本建成亚太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产品研发中心、制造中心、服务中心、商业中心。

  第三章 支撑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机制。

  树立维护健康是政府各部门共同责任的理念,建立高规格、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工作合力。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治理机制,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协调推进政府投入、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学科人才、卫生信息化等配套改革。

  (三)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健康领域投入,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完善政府对健康的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加大人才、科技等软件建设投入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运用财税杠杆激励企业加大健康单位创建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个人捐赠和互助。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大健康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建立和完善健康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健康领域监管机制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培育健康领域公益性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共治。

  第二节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一)完善医学教育体系。

  坚持医教协同,建立和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适应人才需求变化,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推动医学教育与国际接轨。改革医学教育制度,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和专科护士培养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学科建设。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健康医疗教育培训云平台,为医务人员提供便捷的终生教育。持续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将中医“师承”培养纳入中医毕业后教育体系,培养新一代中医名医。加强应用型医学技术人才培养,支持上海健康医学院建设。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郊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立紧缺人才预警、管理机制,制定紧缺人才发展倾斜政策,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医务社工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国际化卫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双语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至少拥有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

  落实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改革临床医师职称评定制度,强化临床实践评价权重,不将论文、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本市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总量的政策框架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者组建医生集团等新型服务模式。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大对涉医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建设保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治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促进医患和谐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推进健康科技创新

  (一)完善医学科技创新制度。

  完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各类医学科技计划(专项),加大重点研究领域投入力度。完善联动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生物医药企业联合开展医学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用良性互动。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

  (二)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打破学科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整合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推进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的协同合作,在重点领域率先建设医学协同创新集群。建成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老年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等一批重大项目。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平台,科学配置高端医疗技术装备,支持自主创新药物、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医学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建设。

  (三)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为重点,开展致病机理、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加快重大传染病防治、慢病防控、生殖健康和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慧医疗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实施各类医学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医学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诊疗装备等在医学领域应用。到203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在世界医学科技前沿领域的话语权。

  第四节 深化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系统。

  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立健康医疗数据统一归口和共享机制,整合健康信息网、医联网、人口计生网、医保网、药品招标网数据资源,构建“三医联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和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深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信息惠民、电子政务等应用系统建设。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

  (二)推进智慧医疗、信息惠民、智慧管理。

  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医疗,引导居民主动利用智慧医疗服务,逐步转变居民就医方式。实现远程医疗对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实现市民健康管理信息化,满足个性化、精准化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建立统一的信息惠民服务门户网站,为居民提供咨询、预约、查询、支付等线上健康服务,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实行医师执业数字证书(CA)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平台,支撑业务管理、经济运行、评价考核等功能,实现全面预算管理。

  (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广泛应用。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管理决策、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

  第五节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加强健康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法,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制定本市实施条例。加强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六节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康上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地区要围绕健康上海建设的战略目标、任务举措,提出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

  创新健康领域的国内外合作机制,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服务国家战略,做好国内外医疗援助工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医疗健康资源,建设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打造“海上中医”国际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健康领域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的研制和谈判。提升先进医疗健康技术交流与合作能级,增强上海健康科技全球影响力。

  (三)做好宣传、监测和评估。

  加强健康上海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上海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明确规划纲要任务分工,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督促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地。建立规划纲要实施进度和效果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机制,适时调整目标和任务。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本规划纲要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名词解释

  1.亚洲医学中心城市:这是本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奋斗目标,并连续写入之后3个卫生五年规划,新一轮医改方案也提出本市于2020年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基本特征包括:一是医学科技处于亚洲领先水平,对周边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成为亚洲医学交流、教育、培训的重要集散地;二是高端医疗服务业发达,较好地满足在沪外籍人士的就医需求,并吸引周边国家和地区病人来沪就医;三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居民享有较高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居民健康水平处于亚洲前列。

  2.健康预期寿命:是指处于良好健康状态的期望寿命,相当于个体能预期活在这种健康状态下的平均年数,是在寿命表基础上,将人群的功能状态、活动能力、死亡状况等一系列指标结合起来,综合评价人群健康状况。该指标在评价人群健康水平时,综合考虑生命长度和质量,包含死亡、疾病和伤残等一系列信息,多维度综合反映人群健康状况。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将健康预期寿命作为评价人群健康的综合测量指标,并于2002年研发专门的自报健康调查量表,用于计算评价这一人群健康的综合指标。

  3.市民健康素养:是指个体具有获取、理解、处理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判断和决定,维持和促进健康的能力。其评价指标为健康素养具备率(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百分比),即全市1569岁的城乡常住人口通过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样本户6000余名,对其进行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以及健康技能等3方面的问卷调查,正确回答80%及以上测评内容的调查对象视为具备健康素养。

  4.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上海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所有社区推广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项目,通过应用健康促进的创新扩散理论和社区参与模式,创新建立社区倡导、居村委会实施、专业机构指导的运作机制,以健康促进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同伴教育方法,促进居民掌握科学健康知识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水平的群众性组织。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70岁之前死于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4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死亡率。该指标已作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规划目标。

  6.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某年度发病率前10位的新发恶性肿瘤病例中诊断时被判定为I期的比例。疾病诊断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作为分类依据。肿瘤期别按照国际抗癌联盟(UICC)制定的《恶性肿瘤TNM分期》判定。该指标综合反映了市民健康意识、肿瘤早期发现防治干预成效、临床诊断水平。

  7.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促进、健康保险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健康产业涵盖范围更广,是指在健康服务业基础上,扩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制造等支撑产业。健康服务业增加值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和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8.海派中医:是指形成于近代上海,具有鲜明“海派文化”(包容和兼收并蓄)和上海地域特征,为中国近代史上派别数量最多、学术影响最大、涉及内容最丰富的中医学术流派。

  9.健康老龄化:是指持续维持和发展老年人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功能,既包括提高老年人生理健康水平,也包括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和社会支持状况,以及以药物、辅助器材等帮助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等。世界卫生组织于1990年提出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1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和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以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关于《上海市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18-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规划》的编制背景

  2001-2015年,本市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个省级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本市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早诊早治等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措施稳步实施。但是,由于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改变,本市慢性病防治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明确提出“显著改善慢性病防控环境,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目标,要求各地组织实施健康教育、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等策略,落实促进医防协同、完善保障政策、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和创新驱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措施。

  二、关于《规划》的编制思路

  本市《规划》编制在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慢性病防治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主要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基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即立足本市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发展目标,对标国际慢性病综合防治目标和能力水平,以国家规划要求为基础,提出本市规划目标、策略和指标要求。为便于规划落实和评估,本市将指标分为效果、早发现和管理、危险因素控制和支持环境四类,并在国家规划16项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增加了11项指标。

  二是“以目标、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即针对本市慢性病防治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服务管理模式和能力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结合公众对综合防治服务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确定系统性、针对性的综合防治措施和要求。

  三是“注重政策融合与衔接”。即将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相融合,与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等工作相衔接。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策略与措施、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

  按照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制定分阶段发展目标,包括建成并持续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显著改善慢性病防治环境,有效控制慢性病主要危险因素,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率逐步降至9%以下。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明显提高,慢性病疾病负担有效控制。

  (二)确定了规划主要指标

  覆盖国家指标,结合本市实际,确定了四类27项主要指标,效果指标5项、早发现和管理指标12项、危险因素控制指标4项,支持环境指标6项。其中本市新增指标11项,包括“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适宜人群大肠癌筛查覆盖率”、“高血压知晓率”、“高血压治疗控制率”、“糖尿病知晓率”、“糖尿病治疗控制率”、“糖尿病患者年度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同时,根据本市慢性病防治情况设定各项指标值,10项高于国家指标要求,6项与国家指标要求一致,2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根据国家任务与要结合本市情况测算。

  (三)明确了五方面的策略与措施

  一是持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包括整合完善慢性病防治相关监测与评估制度和体系;推动健全社会综合干预体系;巩固“医防融合”机制,建立融健康教育、风险评估、筛查干预、规范诊疗、随访管理、救治和康复等服务于一体的全程服务与管理体系;整合优化康复资源,建立慢性病相关康复照护体系。

  二是全面实施重点预防与控制措施。包括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实施包括控烟、限酒、营养、运动和心理咨询等在内的健康综合干预;推动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慢性肾病等重点慢性病筛查与早诊早治措施;落实对健康人群、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分类服务与全程健康管理;健全分级诊疗与转诊机制,提高慢性病规范化诊疗能力与水平。

  三是健全健康政策支持体系。包括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标准制定、环境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出行、烟草控制和健康场所建设等,完善科学运动、营养促进和健康环境支持性政策;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建立政府购买健康管理服务及评估机制。

  四是强化科学研究和信息支撑。包括加强慢性病防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基于“上海健康信息网”的“健康云”平台建设与应用,支撑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众“四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治服务模式,促进公众自主开展健康管理。

 

  五是创新发展健康服务业。包括完善慢性病防治相关健康服务管理标准与规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在健康咨询、预约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场所。在社区获得各类针对性的健康服务,是广大居民的共同需求。《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组织和引领作用,凝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的力量,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形成全社会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推进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制订《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其核心就是要促进各类健康服务资源在社区的融合、贯通与精确供给,强化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与能力,从而提高居民在社区获得各类健康服务的效率与效果,推动健康社区的建设,最终实现健康上海。

  二、文件提出的目标是什么?

  文件提出到2020年本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从服务体系角度:健康理念深入社区,健康资源汇集社区,健康服务融入社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民健身中心、社区学校等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融合政府、市场等各方资源,初步形成社区健康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促进社区健康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基本完善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二是从社区居民角度:初步实现居民拥有一个健康账户,连接一个统一的智慧平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每个家庭,居民在社区可享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居民健康责任、健康意识与健康素养得到有效提升。打造健康社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三、文件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一是以人为本,健康需求导向。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形成社区层面与需求对应的服务供给;二是政府主导,各方积极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在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多元化社区健康服务供给机制;三是融合联动,提高供给效率。加强部门融合、资源整合与服务联动,提高社区健康服务供给的整体效率;四是服务可及,居民共建共享。提升居民享有社区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注重居民参与,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不断提升居民感受度。

  四、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实现社区健康服务“六个一”

  一是一张社区健康服务清单。根据居民不同阶段基本健康服务主要需求,结合各类资源供给能力,确定由政府保障提供的全市社区健康服务项目;二是一个人人拥有的健康账户。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一位上海居民拥有个人健康账户;三是一套多层次的社区健康宣教体系。积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促进社区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市民健康教育。推广多渠道健康文化理念传播。加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探索实施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积分奖励制度,开展“全民健康生活”行动。到2020年,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四是一套多元参与的供给机制,对基本社区健康服务需求项目,由政府举办的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对延伸性社区健康服务项目,由社会办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发挥市场资源协同补充作用;五是一个统一的社区健康智慧平台,依托“上海健康云”项目,建立面向居民统一的社区健康服务智慧平台,发展互联网+社区健康服务;六是一套社区健康评估监测机制。基于社区健康服务实施效果、供给效率与居民感受度,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二)推动社区健康服务重点领域“六个加强”

  一是加强全程健康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街镇均设置有健康小屋,提供健康检测与指导。加强社区慢性病管理、心理健康、妇幼健康、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等社区重点医疗健康需求的覆盖。二是加强社区诊疗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重点人群,基本覆盖所有家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家庭医生灵活、多元执业服务模式。推进医联体等对社区诊疗支撑作用。提升社区医疗急救能力;三是加强功能社区健康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在地学校、企业、园区等功能社区内设医疗机构,逐步延伸健康管理服务,重点深化“医教结合”,打造健康学校;四是加强社区健康老龄服务。发展社区托养与居家照护服务,培育发展专业养老照护服务机构。发展综合照护模式,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健全社区非正式照料体系;五是加强社区体育健身服务。重点建设一批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发挥多功能叠加效应。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左右;六是加强社区健康环境打造。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社区绿化生态环境。加强社区健康安全环境,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完善居住社区慢行交通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继续做好依法控烟工作。

  五、加强社区健康服务的支撑保障机制有哪些?

  一是完善组织构架,明确政府职能。依托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履行保障社区健康公共服务的主导责任。各街镇政府明确负责部门并设立社区健康服务专管员,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资源配置,完善机构布局,根据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配置标准,由各区、街镇政府统筹完善辖区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与布局,打造“15分钟生活圈”。三是完善补偿机制,夯实保险支撑。合理调整社区健康服务价格,规范实施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支撑健康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快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推动商业保险与社区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社区健康应用型人才。建设“能力复合型”的社区健康服务队伍。

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767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914

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美丽健康产业涵盖日用化学、生物保健、医疗器械、运动装备、智能穿戴、绿色食品、时尚创意、健康管理等行业。发展美丽健康产业,是上海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培育增长新动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然选择,对更好地推进国际“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加快上海发展美丽健康产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现就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和产业布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和全球卓越城市的战略目标,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建设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展示体验、平台交易”为一体的美丽健康全产业链,促进美丽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进一步增强上海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目标定位

  将美丽健康产业作为上海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将奉贤“东方美谷”作为上海大健康产业的先行先试核心承载区推进升级为“上海东方美谷”,使之成为上海一张新的产业名片。立足上海,联动长三角及珠三角,打造国内乃至亚洲规模最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美丽健康特色产业集群。

  到2025年,初步建成“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检测检验、展示体验、平台交易”功能为一体的美丽健康全产业链平台;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形成千亿级产业能级,培育出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行业重点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的行业领军企业35家;实现拥有10个以上国际知名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50%以上。其中,“东方美谷”产业规模2020年达到500亿元、2025年达到1000亿元。

  (三)产业布局

  1.在产业空间上,形成“一核两片五联动”发展布局。“一核”指奉贤“东方美谷”;“两片”指闵行和浦东张江;“五联动”指静安、松江、青浦、嘉定、宝山,形成美丽健康全产业链的空间布局和融合联动发展态势。

  2.在产业体系上,构建“3+X”产业体系。“3”指做大做全美容化妆品产业、打造美容化妆品产业全产业链,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保健品及绿色食品,加快培育医疗器械及运动装备产业。“X”指与美丽健康产业价值链延伸的相关产业,如在线健康测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美丽指标专项服务、第三方应用服务等。

  二、保障措施

  (一)支持制度创新成果应用

  推动奉贤区内的闵行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奉贤综合保税区”,按照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与全市改革联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改革试点经验,优先推广到“东方美谷”先行先试。探索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享受“非特”备案政策。通过“奉贤综合保税区”试点化妆品专业跨境电商展示销售平台,对海外预备进入中国市场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及其他美丽健康产品,探索按照综合保税区的模式进行体验、展示。支持在“东方美谷”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审改办、市工商局、奉贤区政府)

  (二)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全面公开服务信息。积极探索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职能划分,围绕“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减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间。建设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健全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准入许可,提升产业发展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办公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政府)

  (三)支持科技创新突破

  鼓励美丽健康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将科技创新力强、成长性好、附加值高的化妆品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支持范围。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组建国家级、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美丽健康产业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美丽健康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中设立“上海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领域专场赛”。(责任部门、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四)支持“东方美谷”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东方美谷”企业通过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重点引进美丽健康产业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等领域的高端人才。支持“东方美谷”企业成为本市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政策扶持。加强美丽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对“东方美谷”企业组织开展相关人才培训的,按照规定予以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奉贤区级层面的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向美丽健康产业领域倾斜。(责任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奉贤区政府)

  (五)推动“东方美谷”产业资源集聚

  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化妆品、生物医疗保健等美丽健康骨干企业、重点项目优先向“东方美谷”布局。探索市、区两级联合招商新模式,鼓励美丽健康行业的跨国公司在“东方美谷”设立地区总部。引导推动行业相关的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产业计量测试平台等集聚“东方美谷”,鼓励设置推动“东方美谷”发展的独立高端医学检验机构。将“东方美谷”作为“张江药谷”孵化成果的重要承载区,推动“双谷联动,一体发展”,引导骨干企业将先进测量技术应用贯穿于生产制造全过程,助推产品品质提升和转型升级。支持已符合条件且在政府严格监管下的优秀美丽健康行业企业申报商务部直销行业资格。(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商务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奉贤区政府)

  (六)支持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市场化、社会化多元资本参与支持美丽健康产业,推动上海时尚科技产业等基金落地。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东方美谷”企业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作为信用结构开展融资业务。(责任部门、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奉贤区政府)

  (七)加强土地使用保障

  将美丽健康产业视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支持。奉贤区工业用地减量化腾挪出的土地指标,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支持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对美丽健康企业用地需求给予重点倾斜。对美丽健康产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经市“三委两局”评审认定后,由市里统筹支持。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先按照20年年期出让,20年期满后,项目仍符合产业导向的,可按照原出让价格以协议出让方式续期30年,降低用地成本。经认定的上海市重大战略产业类或功能性项目,可直接按照50年年期出让。(责任部门、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奉贤区政府)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市级现有专项资金,支持“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目录的美丽健康企业,凭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对相应的国家不予免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自用生产设备,可申请免征关税。(责任部门、单位: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奉贤区政府)

  (九)创建“三都”示范实践区

  授予奉贤区“‘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示范实践区”称号。支持“东方美谷”产业园区争取“国家级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助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东方美谷”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商标质押受理点”和“商标注册受理点”。支持奉贤区开展“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管理改革”试点,并设立“东方美谷”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中心,推动专利申请审核、知识产权法律维权与行政执法等在“东方美谷”集聚。指导“东方美谷”编制并发布“中国(上海)化妆品行业指数”,综合反映我国化妆品产业规模、质量、成本、市场以及国际贸易变化等趋势,力争发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细分领域产业指数。(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奉贤区政府)

  (十)建设国家级产品设计中心

  推动国家级化妆品设计中心、运动健身器材设计中心、绿色食品研发中心等落地“东方美谷”,涵盖产品功能设计、集成设计、包装设计、流程设计、服务设计等产业链各个环节。(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奉贤区政府)

  (十一)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评价服务平台

  推动“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运动健身器材检测中心”“进出口化妆品检测实验室”等国家级安全评价技术机构落地“东方美谷”。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标准化技术组织深度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在美丽健康产业制造、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占据行业技术制高点。(责任部门、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奉贤区政府)

  (十二)设立上海国际时尚产业展示中心

  推动“东方美谷”作为上海美丽健康产业专业展会的首选地和集聚地,支持承办中国化妆品国际博览会、中国运动健身器材博览会等;支持举办上海国际美容美发节、上海国际时尚消费品展等各类品牌活动;支持打造“美丽第一时间”展销展示中心,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积极探索建设化妆品全产业链产品追溯系统,建设防伪保真、诚信可靠的线上线下联动专业消费市场。推动美丽健康产业国际交互中心落地“东方美谷”,加强和法国、意大利、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等美丽健康产业领先国家的产业合作。组建国际范围的美丽健康产业联盟,通过论坛、人才培训、技术转移、产品推介、合作交流等形式,助推产业“走出去、请进来”。(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影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奉贤区政府)

  (十三)建立市、区协同推进机制

  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推进机制。奉贤区成立“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产业规划布局和具体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的发展与服务环境。涉及市级层面的重大事项,由市产业部门会相关部门牵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保障“东方美谷”的顺利、有序发展。建立市区美丽健康产业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对接信息。(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奉贤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帝伽科技捐赠“泓舟一号”动态消杀防护机

       为主动驰援疫情防控,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帝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已向新冠集中救治定点单位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及上海多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入境人员隔离酒店、上海空港、高校、福利院等单位,捐赠了总价值六百余万元的可实现动态消杀、实时防护的最新高科技产品“泓舟一号”动态消杀防护机,为保护易感人群提供最新的高科技防护屏障,助力上海科学防控。

“泓舟一号”动态消杀防护机,是由上海帝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专家、航天医疗健康科技集团等联合研制,历经8年研发,于今年成功上市的一项主要应用于门诊、病房、ICU等医患高频活动区域的全新医院感染消杀防护的科技成果。

 

该款高科技防疫利器,应用荷电粒子波物理特性在人员聚集流动、人与物交叉存在的复杂场景下,安全高效主动捕获灭活病毒的同时会形成荷电粒子防护屏障实时阻断病毒通过空气及接触传播,可广泛应用于隔离酒店、海关入境、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场景

      作为一家致力于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上海的防疫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用全球领先的病毒消杀防护科技成果,进一步助力上海提升科学防控的水平。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更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上海帝伽科技总裁缪月华表示,在疫情防控环节中,公共场所的消毒防护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常态化举措。一旦稍有松懈,就会有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因此,高效、安全的病毒消杀防护工作必不可少。

同心抗疫!上海市健康产业协会与你一起守“沪”

今年3月以来,上海市出现了重大疫情,加剧蔓延到全市各区并波及到外省市。在这严峻时刻,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和各会员单位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积极投入到了这场守抗疫的阻击战之中

 

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协会于三月上旬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号召各单位要根据当前有关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和新的要求,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制度进行再完善,对疫情防控责任再落实。

要在确保企业职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克服困难迎刃而上,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经营,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稳步进行,经济效益稳定增长。同时,对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被封闭管理的员工要加强人文管理和关怀,给与精神与物质上的勉励和保障。

 

 

328日,在上海市开始全市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之际,协会当日向会员单位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积极响应,认真完成了相关工作。

 

积极捐赠抗疫物资支援一线

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秘书处徐汇区有关单位捐赠N95口罩5000只,消毒剂50公斤;

会员单位上海宜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旦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志远科技有限公司等向杨浦区有关单位捐赠医用外科口罩4000只。

 

此外,还有许多家会员单位也在积极准备、整合资源,在做好本单位抗疫工作的同时,用各种形式参与了上海市的疫情阻击战,为早日取得守“沪”抗疫的胜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协会会长单位泛亚医药向一线医护人员捐赠500箱“三支虫草”植物饮料

近日,由上海市健康产业协会会长单位泛亚生物医药捐赠的一批定向抗疫物资——“三支虫草”植物饮料近500,已送达有关单位,给奋战在上海浦东抗疫第一线的医护人员送去一份健康守护。

 

爱心捐赠

这次捐赠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组织,直接面向浦东新区疾控中心、浦东医院、第七人民医院等九家专业医疗机构

在“严防死守、动态清零”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了保证泛亚医药这批虫草健康产品及时精准地送到坚守在上海浦东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手中,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组织持有“抗疫特别通行证”的上海启龙集团公司的运输车辆,在G60枫泾服务区完成了浙沪物资的转运,并由泛亚医药领导亲自护送到浦东的医疗机构,精心开辟了一条抗疫“特别绿色通道”。

 

守望相助抗疫情

共克时艰暖人心

愿如常的上海早日回归

加油!上海!